本文图片均为“麻江县公安局”微信公号 图
1月13日,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澎湃新闻注意到,麻江县公安局官方公众号1月13日针对前述案件发布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案情后,该局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通报载明,1月9日8时10分许,一辆往返六盘水至福州的贵B47787省际长途客车(核载39人,实载39人)行驶在沪昆高速进入麻江境内后,一名乘客突然取下敲击玻璃的备用锤,走到驾驶区猛击驾驶员头部三下,造成驾驶员头部钝器损伤,当时车速74km/h,驾驶员忍住剧痛将车控制好、选择安全区域靠边停下,袭击驾驶员的蔡某某被车上乘客当场控制。随后替换驾驶员将车开往麻江收费站途中报警,同时将受伤驾驶员送医院包扎之后转送贵阳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