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构建地域管辖各司其职、全域问题紧密配合、接壤地界加强衔接、跨界问题相互支持的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新格局,实现“一条赤水河、协作共保护”。
据悉,《协议》确定了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工作原则、目标、组织、方式,并详细规定了7个方面17项具体协作事项。
两地法院均表示,将以此次协作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两地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赤水河流域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合力保护辖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为辖区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协议》
(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2.推行域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二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二)推进跨区域一体化司法协作和多元联动
3.强化两地法院审判执行事务协助配合。
4.制定两地环境资源案件统一识别清单和专门司法统计。
5.实现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资源共享。
6.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官联席会议制度。
7.推动培育辖区专门从事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8.加强辖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三)探索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
9.探索辖区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
(四)探索建立环保禁止令制度
10.研究制定赤水河流域环保禁止令制度。
(五)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11.探索建立统一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12.探索构建与生态修复相关的规范化量刑模型。
(六)推动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和生态修复宣教基地
13.联合建立补植复绿等跨域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14.共同打击辖区环境破坏案件。
15.试点建设污水处理、固体垃圾清理、矿山治理等新类型生态补偿修复基地。
16.共同建设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宣教基地。
(七)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期刊发行制度
17.探索发行辖区环境资源审判期刊。
记者:左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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