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相关罪名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也可视为猥亵。
猥亵事件虽然没有发生,但仍然需要提高警惕。幼儿以及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和心智的不成熟,面对猥亵事件往往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如果处理不当,往往给儿童留下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影响其今后的发展。
因此,为了祖国未来的花朵,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去打击猥亵行为。给儿童一个积极阳光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