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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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主要是管理当地的教育方面的事宜,各司其职,网站设立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委厅概况、工作安排、政府采购、三公经费、通知公告、公开意见箱、人事任免、公开公报、政务资讯、教育专题、成绩查询、查询向导、网上咨询、民意征集、办事大厅、场景服务、机构设置、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上留言、处室电话、邮件回复、微博微信。   须知:  一、申请受理部门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提供相关信息的,由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统一接待、受理并按照本规定办理。厅公开办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地点为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机关大楼812室。  二、如何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应填写《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厅公开办索取,联系电话:0991-7606223,也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附件中下载,网书面申请可以当面提交,或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  申请注意事项。(1)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2)申请人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3)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4)厅公开办将视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科研单位(学校)介绍信函。(5)厅公开办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厅公开办将不予公开。  三、申请的受理  厅公开办收到《申请表》后,应进行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定是否公开。  四、申请的办理与答复  经厅公开办审查确认应予公开的,按照业务分工,填写《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阅办单》,连同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审查当日内一并向相关业务处室或部门移转,并提出办理要求。对于申请内容涉及2个(含2个)以上业务处室或部门的,厅公开办按业务分工提出办理要求,分别向相关处室或部门移转,并提出办理要求。  对于一般的申请内容,业务处室或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厅公开办进行统一答复;情况复杂的申请内容,可在原来答复时限内再延长5个工作日,但需征得厅公开办批准。  厅公开办收到业务处室或部门提出的答复意见,经审核确认,按申请人需要的形式,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原由;(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政府信息反馈形式  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厅公开办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六、其他  (一)厅公开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除收取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经本人申请、厅公开办审查确认,提供信息的相关费用由我厅承担。  (二)厅公开办依规不承担为申请人整理、搜集、归纳、统计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联系方式:  新疆教育信息网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政编码:830049  新闻热线:(0991)7606105  业务热线:(0991)7606105、7606108、7606292  传真电话:(0991)7606108  中文版:www.xj.edu.cn  业务内容:  新闻发布、网络直播、学校建站、论坛互动、活动策划、网络推广  合作单位: 乌鲁木齐昊尙喻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91-7615001

    www.xjedu.gov.cn - 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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