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吴谢宇并没有实事求是将自己的心里路程表现出来,吴谢宇在庭上的表现,推卸责任归因于母亲,或者归因于他所谓的那种逻辑,那都是很有可能是伪装。
恨从何来?作案逻辑是否能自洽?
福州市检察机关指控:吴谢宇拿着哑铃砸向了母亲谢天琴的后脑及头面部,在确认谢天琴死亡后,使用衣物、被褥、塑料膜等物品铺盖在谢天琴的尸体上,并在覆盖的物品间放入活性炭。作案后,吴谢宇清理现场痕迹,并在屋内多处安装监控探头及报警器。
武伯欣说,自己处理过这么多案件,从来没见过一个作案人员在事发的房间里从容地安装监控,再通过远程监控现场。吴谢宇作案方式并不属于“激情犯罪”,而是有预谋、有节奏的行为。
武伯欣说,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实际上多是因为个性的缺陷和不良倾向造成的。缺陷大的话违法犯罪可能性就会变成现实性,缺陷小可能随着社会化的过程,社会的教育和自我的教育,没有表现出违法。吴谢宇的个性缺陷和不良倾向情况,没有被披露,其实这是主观恶性最关键的主题。
“吴谢宇的恨到底是哪里来的?”武伯欣说,从心理学上分析,一个人没爱时容易产生恨,或者由爱走到极端产生恨,但吴谢宇案现有信息没有披露出他的主观恶性,具体引发作案动机的事由,并没有披露出来。
他表示,审判刑事案件一般都会提主观恶性,主观恶性实际上是一个犯罪心理学的问题。吴谢宇案中媒体披露了他是如何具体作案、如何诈骗,之后买到多个身份证伪装身份逃逸等信息,这些都是犯罪的结果,但是主观恶性却都没有结果出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说,在吴谢宇供述的逻辑中,他有自杀倾向,但怕走了后母亲活不下去,遂杀害母亲,作案后又害怕死亡放弃自杀念头,这种情况在实际案例中也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