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网
金融界网1月10日消息 为防止疫情期间有人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手了。
据石家庄发布1月9日晚间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以下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1.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
2.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
3.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
4.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的;
5.销售、储存未取得“一单三证”(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
6.违法销售走私食品、物品的。
二、举报方式
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到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