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冠核酸检测价格降低至58元

来源:北青社区报顺义版 浏览:537次 时间: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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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进一步下调新冠核酸检测项目

价格水平

北青社区报记者今日从顺义区医保局获悉,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10月26日起,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执行调整后的检测项目价格。此次是本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第五次动态调整。

单样本检测价格:58元/次

5样本混合检测:18元/每样本

10样本混合检测:13元/每样本

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样本价格由80元降低至58元/次,5样本、10样本混合检测价格同步由每样本30元、20元降低至18元、13元。

该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上浮,但可根据自身情况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此外,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也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核酸检测费用报销吗?

“应检尽检”人员

“应检尽检”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集中开展核酸检测。

“应检尽检”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个人无负担。

“应检尽检”以外人员

北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负担。

报销注意事项

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相应的支付比例予以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检测:

  • 本人定点医院
  • 定点中医医院
  • 定点专科医院
  • 32家定点A类医院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