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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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鞍山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专职工程执行的部门,积极主动为全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鞍山市工程建设事业的良好氛围。

    www.asgy.gov.cn - 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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